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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耐杰科技有限公司 2006 年代理政策
2006 年是杭州安耐杰科技有限公司的飞跃年,抓住国际节能产业发展这一契机,整合公司资源,加大产品市场推广力度,完善公司市场管理体制,确保代理商的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政策。
一、 销售年度
1. 2006 年安耐杰的销售年度为:
2006 年 3 月 1 日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
二、 代理商资格认定:
1.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3. 高度认同公司的理念和发展方向;
4. 具有较强的安装及服务能力,能妥善处理销售服务中的各种问题;
5. 按规定交纳代理保证金。
三、 代理商职责:
1. 只能在所代理区域内从事相关代理业务。
2. 努力进行业务拓展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销售计划,协议期半年内如不能完成全年销售计划的30%,公司有权重新调整或缩小代理范围直至取消代理权。
3. 代理期间严禁同时代理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4. 认真做好市场信息反馈工作,并针对市场上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方法。
5. 建立分销商档案;认真填写《产品质量保证卡》,建立直接用户销售档案并做好客户回访工作。
6. 协助公司组织或自行定期组织分销商进行分销商销售及安装服务培训,维护公司形象。
四、 市场管理:
1. 公司将坚持完善市场管理体制,以期营造稳定而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代理商的合理利益。
2. 我公司对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代理商不遵守有关市场管理规定,我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代理商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代理权。
3. 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对安装、维修等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进一步督促完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提高售后服务质量。
4. 不得向用户和其他厂商透露或传播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
5. 不得以虚假合同、协议或订单骗取公司优惠政策。
6.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向用户作出超出公司正常销售服务范围的任何承诺。
五、 货款结算:
发生业务可先抵消保证金。按合同规定一单一结算,特殊情况另定。
六、 商业风险与销售保障
1. 资金风险与货源保障:
a. 凡与我公司签约的代理商,根据区域范围都要缴纳代理保证金,发生业务可先抵消保证金。合作过程中我公司将全力配合市场营销。
b. 货源保障:我公司将不断完善配送体系,以保障经销商的及时供货。
2. 价格保障:
为适应市场竞争, 2006 年安耐杰系列节电产品的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为确保代理商的利益不受损害,当价格变动时,对代理商已付款但尚未提货的部分继续按原价格执行。
七、市场支持:
1. 大单工程支持:为了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形象,当工程较大时,代理商可以预先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备案,我公司将在产品、价格、技术等诸多方面给予支持。
2. 服务体系支持: 公司设立专门客户服务中心通过邮件、电话、资料提供和上门服务等,快速解决代理商遇到的技术疑难。
3. 特殊政策支持:在通行的市场销售规则之外,随时保持向代理商的重要市场项目提供特殊政策支持的灵活度,以支持代理商拿订单,拿项目,拿合同。
4. 培训支持:
a. 在于培训是市场支持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代理商只有深刻理解了产品,掌握了如何解决在产品使用中遇到的技术疑难的技能,才能更好的为客户做好服务工作。安耐杰将始终将客户作为关注的焦点,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并为代理商培训技术人员,让其能够独立解决在销售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b. 公司将通过各种形式在经营管理、销售方式、渠道建设等方面给予代理商全力支持,公司还将不断汇集业绩优秀的代理商成功经验以供代理商参考,提高代理商经营管理水平。
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属杭州安耐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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